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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公司小规模什么情况下需要转一般纳税人?

发布日期 :2022-10-08 17:30发布IP:125.34.219.7编号:105496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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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公司小规模什么情况下需要转一般纳税人?小规模企业连续12个月开票累计500万需升级为一般纳税人

根据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》(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)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: 第二条 增值税纳税人,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,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外,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。 第四条 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: (一)按照政策规定,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; (二)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。 也就是说,连续12个月或在12个月期间应税销售额累计达到500万以上,小规模就必须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。 逾期仍不办理的,次月起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,不得抵扣进项税额,直至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为止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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